尊龙凯时



当前位置:首页 >> 基金要闻 >> 基金要闻

 

    欧盟框架计划项目评审的原则、程序、标准与评审专家的遴选

    日期 2004-07-02   来源:   作者:国际合作局 范英杰、鲁荣凯  【 】   【打印】   【关闭
      欧盟自1984年开始实施“研究、技术开发及示范框架计划”(简称框架计划)。该计划是欧盟成员国和联系国共同参与的中期重大科技计划,具有研究水平高、涉及领域广、投资力度大、参与国家多等特点。迄今已完成实施五个框架计划,第六框架计划正在实施。   欧盟框架计划有严格的评审机制和规章,其中包括:确定评审专家资格和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建立独立观察员制度和制订相应的规章、对负责项目管理的欧盟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一、项目评审原则   质量:受资助项目必须符合框架计划的目标,有很高的科技与管理水平,必须从总体上利于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各项政策的实施;   透明度:为使科研人员在准备项目申请时有一个清楚的整体概念,资助决策的过程、原则及具体操作都必须明确、公开,而且必须向申请人反馈项目评审结果;   平等:必须对所有申请一视同仁;   公正:独立的同行评议之后,项目水平是决定项目取舍的唯一依据;   效率与速度:在保证评审质量、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量加快评审速度。 二、项目评审程序 项目预审 项目预审是委员会提供给科学家的一种非正式的咨询服务,为潜在申请人就项目是否在招标范围内及是否符合招标标准提出意见。递交预申请并非必须,委员会的回复对申请人是否递交正式申请不具约束力,也不会对以后的正式申请造成任何影响。 项目预登记 出于准备评审会及邀请外部专家的需要,有时会要求拟提交项目申请的人向委员会有关部门进行预登记。在招标结束的三个星期之前,申请人向委员会提供项目参加人姓名、地址及项目名称与简介。通常在几个工作日内申请人会收到委员会批复的申请编号用于正式申请。同样,这对申请人是否递交正式申请不具约束力。 项目受理 申请人可通过网络、邮寄两种方式递交申请。委员会招标结束之前不得对项目申请内容作评审或分析,不得与申请人联系。在招标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以后,将对所有收到的申请做记录。 对项目申请资格的审查 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将审查项目申请是否严格符合项目招标中的资格要求。项目的申请资格审查将重点关注,如电子申请发出的日期、有关人员的签名或声明及申请的完整性等问题。 项目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将由专家进行评审,一个项目一般送交至少3名独立的外部评审专家。通常专家对每项评审标准按0~5的6分制打分,申请最终得分完全建立在这些分数的基础上。   在给定时间内,当所有专家都完成独立评审后,将组织专家组会议讨论评审专家给定的分数,委员会官员将作为会议的主持人。会议期间,专家们将对每组标准给一个最后得分并对整个申请打分。专家组还应对分数做出评价,作为对申请人的反馈,并就评审综述报告达成一致。   为更好地配合年度监督计划,每年每项计划将至少邀请一次独立观察员来监督评审会。他们的任务是监督评审程序是否符合委员会守则及具体计划中所公布的要求,并向计划管理部门提供评审过程的改进方法。独立观察员的授权范围将在后续文章中详述。 终审、申请排序与拒绝资助的决定 专家将对通过评审的所有申请的评审报告进行最后的评估、比较。初评后得分相同的申请将可能被排出优先顺序。专家的另一个任务是看值得资助的项目有无结合成大项目或项目群的可能性。评审结束之后,申请人会接到评审结果通知。   在专家组的建议基础上,委员会将从所有通过评审的项目中拟出最后的排序名单。同时委员会将草拟因各种原因未得到资助的项目名单。在与委员会其他部门就最终排序及未资助名单商议后,委员会对不予资助的申请做出最后决定。项目申请人会接到写有不予资助理由的书面通知。 合同的准备与定案 委员会准备好排序名单之后,优先名单上所有符合条件且有基金保证的项目申请人将立即签订书面合同。他们会收到申请的简要评审报告,有时还需要提供合同所要求的管理方面的信息。 报告 每次评审会后将公布一份概要报告,包括全部申请、评审程序及专家的详细数据资料。 三、项目评审标准   专家根据以下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审:   1)科技水平与创新性 研究水平及对解决招标计划中关键科技问题的贡献;在考虑到相关风险的情况下,申请超出科技现状的创意和创新程度;   2)研究团体附加值及对欧盟政策的贡献 从整个欧洲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团队工作对欧洲科研的附加值;项目对执行或改进一项或多项欧盟政策所起的作用;   3)对社会目标的贡献 项目对改善生活、健康与安全(包括工作条件)水平所起的作用;对改善就业前景、推动新技术在欧洲的应用发展所起的作用;在保护或改善环境及对最低限度使用自然资源方面所起的作用;   4)经济发展与科技前景 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对欧洲技术进步的贡献;   5)资源、合作与管理 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尤其是任务安排的适当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合作关系的质量,尤其是项目成员的科技和专业水平、工作中所起作用及合作伙伴间的互补性;资源分配情况。   以上是适用于所有招标计划的标准,另外,专家在评审中应在适当时机提出以下问题:申请针对招标计划吗?申请充分考虑到道德因素吗?研究与基本道德原则相一致吗?研究与委员会政策相符合吗?评审会将由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工作人员的作用将在后续文章中详述。 四、评审专家的遴选   委员会通常在欧盟的官方文件上发布“专家招标书”来征选评审专家。招标活动贯穿整个框架计划,并详细列出了选择专家的标准。总的来说,专家应在框架计划相关的研究与开发领域具有一定水平,还必须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领域里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经验:相关科技领域内的研究;框架计划项目的管理或评审;研发项目成果的应用、技术转移与创新;国际科技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委员会还应考虑专家评价研究的工业和/或经济影响的能力和判断专家与委员会政策相关性方面的能力,专家还必须具备适当的语言水平。委员会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标准拟出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审时再从中选出专家组成专家组。   项目评审时,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从专家库中列出合适专家的名单,必要的话还包括预留名单。应注意保证每个选中的专家能代表一定的范围,注意专家在能力、地理背景及语言能力方面的平衡。可能的话,还应注意适当的性别平衡。该合同所附的专家授权范围及行动守则将在后续文章中详述。   (国际合作局 范英杰、鲁荣凯)